初次及再次申請須注意事項
● 在職人士 - 工作証明(如:職員証/公司名片/公司放假信…等)
● 退休/待業人士 - 前職業証明文件(如:離職信)
● 學生 - 學生証或學生手冊副本方獲接受辦理,12歲以下小童須提交出世紙副本及父母之身分證副本,如不與父或母親同行,於申請時須額外提交父母同意書
1. 身分證上必須有出生年、月、日 (填寫<聲明>一份,及提供旅遊証件及回鄉証副本)
2. 所有申請人仕必須具港澳永久居民身分資格,在港澳連續居住滿四年或以上方可接受申請.
3. 持香港DI及中國護照之人士,須自行辦理; 持有外國護照,必須以外國護照身份入台. 
4. 如申請人曾經更改名字,須提交改名契副本或入出境改名記錄(於香港入境處辦理)
5. 申請人提交之照片必須為三個月內之彩色近照(照片背景必須為白色)方獲接受辦理 
多次証加簽 申請人必須交回有效之台証辦理有關加簽申請
外國護照 (豁免入境簽証除外),須自行辦理,提供參團全數收條、經濟証明(如能提供者)
** 客人須於抵達台灣後加簽, 再換取簽證方可出境 **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台灣臨時入境証 (網絡簽證)
** 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BNO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 **
適用對象
●持有有效之單次、逐次加簽或多次多出境証(簡稱台証)者
●曾經許可進入台灣者 (見註解)
●香港或澳門出生(証件出生地欄必須註明)
 註解:
- 於1983年或以後,曾經以電腦系統發出之台証前往台灣之旅客
- 於1983年前(手寫之台証),必須出示舊台証,並能清楚查看入或入出境日期(只能辦理落地簽證);
台灣臨時入境証應提交之文件 (網絡簽證)
1) BNO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副本(証件須有半年或以上之有效期 -以離開台灣日計)
2) 身分證副本
3) 如曾到台灣者,出示舊台証副本或入出境日期證明書副本,未能出示者可於網絡上試辦
4) 簽証及手續費HKD150.00
5) 所須工作天3日
* 如証件上沒有出生月、日,須填寫<聲明>一份,有舊台証者可豁免
 
自行網上辦理<臨時入境証>應備之文件
1) 請登入以下網址辦理 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 or http://www.gov.tw
2) 港澳居民於網路申請入臺許可後,必須列印以下文件:
- 核准通知 - 入境登記表 - 出境登記表
*以上文件具有入出境登記表功能,未持以上登記表者不得入出境台灣*
如未能於網上辦理<臨時入境証>之人士亦可到達台灣自行辦理<落地簽証>
1) BNO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正本(証件須有半年或以上之有效期-以離開台灣日計)
2) 於30日內離境之回程機票
3) 如曾到台灣者,出示舊台証或入出境日期證明書
未曾到台灣者,須檢示証件上之出生地是香港或澳門或Hong Kong(No Proof)
4) 填寫一份名為<臺灣地區(臨時停留)申請書>之表格
5) 費用NT 300
不適用落地簽証之情形
1) 申請人於台灣當局有犯罪或不良記錄
2) 於最近一年申請時,被拒獲台証申請
3) 停留時間多於30天